在一般情况下,违约方要承担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承担的费用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非违约方履行合同支出的实际费用、因违约导致的财产损毁等;间接损失通常指可得利益损失。像在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没按时交货,买方处理违约额外支出的运输费、仓储费等是直接损失,预期转售利润就是间接损失。
要求违约方承担费用得满足一定条件。其一,违约行为和费用产生要有直接因果关系;其二,非违约方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然不能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要是双方在合同里对违约费用承担有明确约定,就按约定处理,不过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