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人员因病被看守所拒收后,不一定会送检察院,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公安机关觉得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算看守所因疾病不收人,也能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之后,检察院会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等材料,审查是否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也就是得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还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要是都符合,检察院就会批准逮捕。
要是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还得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而不是直接送到检察院。
对于某些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因病不适合羁押,而且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可能会撤销案件,这种情况自然不会送检察院。
所以,处理这类情况,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身体状况以及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等,再决定后续处理方式。要是拿不准,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