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是被骗到境外,还被迫实施了诈骗行为,法律上得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要是能证明是被胁迫参与诈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会根据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的重点是“被迫”的认定,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在遭受威胁、强迫,没办法反抗或者难以摆脱控制的情况下实施了诈骗。像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亲属被挟持等情况,都能算。
在司法实践里,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胁迫的程度,还有行为人在犯罪中起的作用等因素。要是胁迫程度高,行为人在犯罪里只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就有可能被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不过,如果当事人虽然一开始是被迫的,但后来积极主动参与诈骗,或者有条件脱离胁迫环境却不脱离,还继续实施诈骗,那就不能以被胁迫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处罚了,会按照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
具体的量刑得看诈骗金额和犯罪情节。诈骗金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只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