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起案件的五名嫌疑人中,三人被取保候审的情况比较常见,不同主体要按不同方式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得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一旦违反规定,交了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还会根据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逮捕。
办案机关得对被取保候审人监督考察。可以让被取保候审人把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存,通过多种办法了解其活动情况。同时,要接着对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不能因为部分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就停下对整个案件的处理。
另外两名没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就按正常刑事诉讼程序处理。要是他们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能依法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