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关于子女抚养的判定有一套明确的规则。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跟着母亲生活。不过要是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就可能跟父亲生活。比如母亲得了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和她一起生活不合适;母亲有能力抚养孩子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希望孩子跟自己生活;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没法跟母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都想让孩子跟自己,有几种情况一方能优先获得抚养权。要是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再生育;孩子长时间跟这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好;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孩子跟这一方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要是孩子已经八周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
另外,要是父母双方商量好轮流抚养孩子,而且这样做对孩子的利益有好处,法院也是允许的。
法律建议:父母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要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尽量协商一致,避免因为争夺抚养权给孩子带来伤害。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