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户籍登记管理事项,具体执行以北京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规定为准。我先按现行规则帮你理清思路:
一、孩子的北京户口不会因父亲去世而自动注销。父亲去世后,应由户主或亲属申报死亡登记、注销父亲的户口;被注销的是父亲本人的户口,不影响孩子已登记的户口。
二、真正的难点是“户主承接”。若父亲原为户主,其户口注销后该户需确定新户主:
1. 同一户口簿内如有孩子的祖父母等成年近亲属,可申请变更户主,孩子户口可保持在原处不动;
2. 若孩子是户内唯一成员,因未成年人通常不能单独立户,派出所可能要求迁出或办理投靠;
3. 可依当地投靠政策,申请投靠北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需符合亲属关系、住房、被投靠人同意等条件。
三、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持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材料代为办理;若母亲今后取得北京户口,也可按规定办理子女随迁。
四、若孩子依法继承父亲名下北京房产,该房产可作为住所依据,但能否据此落户仍取决于北京的具体政策。
建议尽快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当面确认,并保留孩子在北京的学籍材料,以免影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