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有时会碰到公公对孩子抚养权问题提出反对的情况。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公并不是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关键人物,真正起作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或者是法院的判决。
要是夫妻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那可以签订一份离婚协议,把孩子由谁抚养、怎么抚养等问题写得明明白白。签好协议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就行。这份协议就像合同一样,签了字,双方都得按照里面的约定来做。
可要是夫妻之间没法协商好,那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的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时,是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的。要是孩子还不满两周岁,通常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孩子满两周岁了,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夫妻俩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这些抚养能力方面的情况,还有各自想抚养孩子的意愿,以及孩子平时的生活习惯等因素。要是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法院还会认真听取孩子自己的想法。
这里要注意,公公的反对并不能影响法律在判决抚养权时的标准。要是公公做了一些干扰争取抚养权的事,像阻碍一方去看孩子,遇到这种事别慌,当事人可以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帮忙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