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继承人进行诉讼的时间,由适用程序决定。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类案件。
若不满足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就适用普通程序。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案件涉及上诉,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在实际诉讼里,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以及当事人是否申请鉴定、评估等因素,都会对审理时间产生影响。所以,唯一继承人进行诉讼的具体时间,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