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时,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呢?下面来详细说说。
合同双方要是在租赁合同里约定了由哪个法院管,而且这个约定没违反管辖的级别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那就按约定来,把案子交给约定的法院办。举个例子,双方约定由某地区的基层法院来处理相关纠纷,那就得听约定的。
要是合同里没说由哪个法院管,那就按法定方式确定。涉及不动产的租赁合同纠纷,得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这属于专属管辖。为啥呢?因为不动产纠纷和当地的政策、环境关系大,案子给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审理和执行,会更方便。
其他类型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能管,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一般就是他户口在哪儿,要是他常住地和户口地不一样,就以常住地为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比较麻烦。合同里写明了履行地的,按合同写的来;要是没写或者写得不清楚,情况又不一样。如果争议和给钱有关,收钱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和交付不动产相关,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涉及其他标的的,负责履行义务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未来,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复杂,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也会更加多样化,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可能会面临更多新问题。不过,无论如何发展,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基本还是先看合同约定,如果没约定,就按照法定规则,区分不动产和其他租赁情形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