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小额贷,该怎么处理呢?这得看这笔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像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
要是小额贷的钱用在了家庭日常开支上,比如衣食住行、孩子上学、看病这些,就算一方不知道这笔贷款,它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得还钱。这种情况下,夫妻俩可以商量怎么还,各还多少。要是商量不拢,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要是小额贷的钱没花在家庭日常开销上,是一方超出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借的,通常不算共同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另当别论。如果不知情的一方被债主找上门要求还钱,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不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以此来反驳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