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实在没时间看望孩子,有不少合法合理的办法来解决。
从法律层面讲,《民法典》明确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可以先和对方好好商量,重新商定探望孩子的安排。比如原本平时经常但每次时间短的看望,可以改成在寒暑假等较长假期,集中时间和孩子相处。要是实在没办法亲自见面,视频通话也是不错的选择。这样既不耽误自己工作和生活,又能和孩子维持感情。
要是和对方商量没达成一致,那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孩子利益、双方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判决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过要注意,如果自身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像有暴力倾向或者传染性疾病,法院有可能会暂时中止探望权。等情况改善了,才能恢复探望。
除了争取探望时间,也可以在物质上关心孩子,按时给抚养费,为孩子买学习和生活用品。但要记住,物质不能代替亲自陪伴。还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亲戚、朋友,在自己没办法陪孩子的时候去看望,把对孩子的关心传递过去。
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优先和对方友好协商,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协商不行再考虑走法律途径,并且时刻注意自身行为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