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掺假商品,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能要求退货退款。要是商品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销售者得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还能主张惩罚性赔偿,通常是商品价款的三倍;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
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情况,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会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上,若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越高,刑罚越重。
消费者遇到提供掺假商品的情况,可先与销售者协商退货退款和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商家应诚信经营,避免因提供掺假商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