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签协议时,约定受中国法律保护一般是没问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里,当事人能自主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用啥法律,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给了大家自行决定适用法律的空间。
但这种约定不是毫无限制的。一方面,不能违背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要是约定的适用法律与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那这个约定可能就会被判定无效。另一方面,某些特殊领域,法律会强制规定法律适用,不允许当事人自己选。像涉及中国境内不动产纠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等,法律明确得用中国法律,就算当事人有别的约定,也得按法律来。
从处理争议的角度看,如果协议争议要在中国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会让审理更方便,法律依据也更清晰。可要是在外国的司法或仲裁机构,对方可能会对适用中国法律提出反对,最终能不能用中国法律,还得看当地法律和具体程序。所以签协议约定法律适用时,要多留意这些情况,避免后续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