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誉侵权案件里,管辖问题得依据《民事诉讼法》来定。要是因为侵权行为闹上法庭,能管这事儿的法院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对应的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地点,就拿网络侵权来说,在网上发那些损害别人名誉言论的服务器所在的地方,就算是侵权行为实施地。另一个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在名誉侵权里有特别之处,被侵权人住的地方就能算作侵权结果发生地。为啥这么算呢?毕竟名誉侵权会影响到被侵权人在生活、工作地的社会评价。
被告住的地方一般指的是被告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不过要是被告经常待的地方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样,那就由被告经常待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这里说的经常待的地方,是指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在内。
对于被侵权人而言,有多种起诉选择。可以去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也能去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还能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这样就能更方便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遇到名誉侵权,被侵权人得赶紧收集好证据,选个对自己方便的法院去起诉,让法律为自己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