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的补偿金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种是离婚经济补偿。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夫妻里有一方在婚姻里承担了较多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义务,那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利找另一方要补偿。打个比方,有个人多年一直全职待在家里照顾家庭,没外出工作挣钱,那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要经济补偿。不过补偿给多少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算法,法院会综合好多情况来定,像是在家做家务花了多少时间,做家务累不累,对家庭和另一方的事业发展有多大的贡献,当地的生活水平啥样等等,然后做出合理的判决。
另一种是离婚损害赔偿。要是出现了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况,没犯错的那一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又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很实在,就是实际损失多少赔多少,比如因为遭受家庭暴力去看病花的钱,耽误工作少挣的钱,只要有相应的票据,都能算进去。而精神损害赔偿就不太好确定一个具体金额了,法官会结合过错的严重程度、用了啥手段伤害人、造成了啥后果、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情况,给确定一个赔偿数。
法律建议就是,想要离婚经济补偿,平时要多留些自己为家庭付出的证据,方便主张权益。要是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像遭受家暴得及时报警,看病留好票据等,这样才能在维护自己权益时有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