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时,有一些情况会让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这里的隐藏财产,就是把共同财产隐瞒、藏匿起来;转移财产是改变财产位置,让对方无法控制;变卖财产指私自售卖共同财产;毁损财产是故意破坏;挥霍则是不合理使用、消耗共同财产。伪造共同债务,是虚构债务来减少对方可分割的财产。
另外,法律虽没明确规定,但实践里,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判财产分割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倾向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不过,这种情况下过错方少分财产不是绝对的,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判断。
如果遇到对方有上述行为,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财产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这样在分割财产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公正处理财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