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想让女方搬走,得按不同情况来合法处理。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已经确定房子归男方,可女方赖着不走,这就属于没正当理由占着房子。一般男方可以先心平气和地跟女方谈,给她个合理的时间让她搬走。好好沟通说不定能解决问题,还不伤和气。
要是协商没用,那就得动用法律手段了。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打一场排除妨害的官司,让法院判女方搬出去。等法院判决生效,女方要是还不搬,男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有办法让女方履行判决,保障男方对房子的合法权益。
但要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又没说清楚谁能住、怎么用,男方就不能直接把女方赶走。这种情况下,两人得接着商量怎么用房子,要是商量不拢,也可以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有没有其他地方住等因素,公平地分配房子的使用权益。在法院还没确定房子的使用权益归谁之前,男方要是强行赶走女方,可能会构成侵权。要是闹到这一步,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到时男方可能给自己惹出一堆麻烦。所以遇到问题,按法律程序走才是最稳妥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