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异地作证要求,通常不能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知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单位负责人要支持证人作证。但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具备作证资格。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同样有作证义务。法院通知后,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强制其到庭,不过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也有特殊情况可不出庭。要是存在健康问题、路途远且交通不便、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这些正当理由,经法院许可,能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收到异地作证要求时,要综合考虑自身状况。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前往,得及时向通知作证的机关说明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以其他方式作证。要是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可能会被训诫,在刑事诉讼里还可能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