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房产出售款的计算和处理有不同的情况。先说第一种,如果一套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这一方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把房子卖了得到的钱基本还是归出钱买房的这个人。不过在离婚时,得留好购房合同、付款的那些票据,这些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买的,避免以后有纠纷。
接着看第二种情况,有的房子虽然是一方婚前买的,可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还房贷。那么离婚时,婚后一块还房贷的部分和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得算成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算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呢?先看看婚后共同还贷的钱占总购房款(就是首付加上贷款总额)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去乘房子卖掉时比买的时候多出来的价值。算出来的这部分钱和婚后一起还的房贷,由夫妻双方分割,一般是平分,但要是一方有过错啥的,也会不一样。
最后,要是婚前的房子婚后进行了重建、扩建,让房子更值钱了。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做这些的,那房子多出来的价值得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
给大家提个建议,平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方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确定财产归属和计算增值部分。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早点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