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诉时,很多人以为受理法院一定是合同签订地,其实并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书面约定管辖法院,可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里选,但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要是合同双方通过有效的管辖协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那合同签订地法院就有管辖权。要是没有协议管辖,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有规则。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
总之,合同起诉时法院受理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合同签订地只是有可能的管辖地之一。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