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判定房屋所有权有没有转移,主要看不动产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像房屋这类不动产,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依法登记了才会产生效力;没登记的话,就不产生效力,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房屋买卖这种所有权转移的情况里,签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产生债权效力。也就是说,卖方有责任协助买方去办理过户登记。只有把不动产登记手续办好了,把房屋的所有权人变更成买方,房屋所有权才真正从卖方转到了买方手里。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从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生效的时候起,就产生效力了。还有,因为继承获得物权的,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生效。不过就算是这样,之后要是想对房屋进行处分,通常还是得先完成登记。
总的来讲,大部分时候,房屋所有权转移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的。遇到特殊情况,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