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要不要给女方赔偿,赔多少,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动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不管家里人这些大过错,女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说得直白点,就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让女方在财产上有了实实在在的损失。像男方家暴把女方打伤了,看病花的钱,还有家里东西被损坏了,修东西花的钱,这些都算。赔偿的数额就按实际损失来算。
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怎么定呢,这得综合好多事儿。比如男方犯错错到什么程度了,是偶尔为之,还是经常干;犯错用了啥手段,是言语辱骂,还是暴力相向;还有犯错是在啥场合,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偷偷摸摸的,这些细节都得考虑。另外,男方犯错带来啥后果,对女方精神打击有多大,男方能承担赔偿的经济能力怎么样,还有打官司所在地方的平均生活水平啥样,这些因素也会影响赔偿金额。
要是男方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一般就不存在赔偿这回事。不过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法院会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啥错的人,按照这个原则来判决。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就是,要是遇到要离婚并且觉得对方有错该赔偿的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这些,有了证据,咱维权的时候才能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