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是个关键问题,得先分清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夫妻两人一起承担。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这些债务要一起还。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而个人债务呢,就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了。
处理离婚债务时,夫妻双方得先搞清楚债务的性质。要是有不同意见,就得收集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不是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判决。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平时在借钱或者有债务情况时,最好留下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这样在离婚处理债务时,就能更清楚地证明债务的性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