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审案件执行完以后,一般还是能申请再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当事人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问题,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是一方当事人人数多,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这就说明,即便案件执行完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依然存在。
2、再审申请得符合法定情况才行。比如发现了新证据,能把原来的判决、裁定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足够证据支撑;原来的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法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
3、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来。要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假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了,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行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那天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4、就算案件执行完了,也不影响申请再审。不过在再审期间,原来的判决、裁定一般不会停止执行。只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才可以裁定暂停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像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这些案件,即便决定再审了,也可能不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