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常常让人感到困惑。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但领了营业执照就能以自己的名义搞民事活动,比如两个分公司之间是可以签合同的,不过得满足一些条件。
分公司要有对应的经营范围。就像卖水果的店不能卖家电一样,如果分公司签合同的事儿超出了总公司允许以及登记的业务范围,这合同可能就有问题,不太能得到法律完全的认可。
分公司签合同得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要是分公司没经过总公司同意或者超过了授权范围去签合同,总公司可以不认这个合同,那么这事儿就得由分公司自己负责。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是有授权的,也就是构成了表见代理,那总公司就得承担合同责任了。
合同签了之后就有责任承担的问题。如果分公司自己的钱不够赔的,就得让总公司来兜底。要是两个分公司都是一个总公司的,那这合同责任最后就由总公司来处理。要是两个分公司背后是不同的总公司,那就各自总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对分公司来说,签合同前得好好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和权限,别稀里糊涂就签了。总公司也要加强对分公司签合同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