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是能立遗嘱来处理自己财产的,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你可以在遗嘱里写明,把自己的财产让法定继承人里的某一个或几个人继承,也能把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
法定继承人都有谁呢?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都属于法定继承人。要是财产所有者不想把钱留给子孙,想给外人,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遗赠给外人的。
不过要注意,遗嘱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条件才有效。比如说自书遗嘱,得遗嘱人自己亲笔写,签上名,写清楚年、月、日;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个人代笔,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也得写上年、月、日。
还有一点,遗嘱要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一些必要的遗产。所以,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财产所有者就有权利决定把钱留给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