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时候,让被告直接支付找律师调取身份信息的费用不太现实。
在打官司的时候,费用承担有个基本准则,就是谁提出主张,谁就要负责拿出证据。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去调查取证,像委托律师调取身份信息,这属于为了完成举证任务花的钱,一般都得自己掏腰包。
但也有例外情况。要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说好了,要是有一方违约闹上法庭,违约的那一方得承担对方为了维权花的合理费用,这里面要是包括律师调取身份信息的费用,那被告就可能得付这笔钱。还有,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像在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这类案子里,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让败诉的一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维权费用。要是律师调取身份信息的费用算在合理维权费用里,被告也可能要承担。
能不能让被告支付这笔费用,得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情况、双方的约定还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