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通常情况下,刑事谅解是指被害人因加害人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要是双方对达成谅解约定了条件,而这些条件没达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原理,可能会影响谅解的效力。
若双方明确约定以某些条件的达成作为出具谅解书的前提,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条件未成就时,从约定层面讲,谅解可能不产生法律效力。
不过在实践中,即便条件未完全达成,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这可能存在理解偏差、事后反悔等状况。此时,若被害人主张谅解因条件未成就而无效,就得证明有明确的附条件约定。要是无法证明,司法机关会根据谅解书客观情况来认定其效力。
所以,条件未达成时,谅解是否无效要结合双方约定、证据等多因素判断。必要的时候,可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