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再审案件不用交案件受理费,不过有以下特殊情况:
1. 要是当事人拿到了新证据,这些证据够分量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然后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就得交案件受理费。
2. 当事人对法院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没上诉,等一审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了又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同样要交案件受理费。
再审案件受理费的收取办法和一审一样。要是涉及财产的案件,就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财物价值,按比例一段一段累加着交。打个比方,涉案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要是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收费情况就不一样了。像离婚案件,每件交50元到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而且财产总数不超过20万元,就不用额外交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要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100元到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用额外交;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