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再婚,这并不影响探望孩子的权利。从法律角度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夫妻离了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有权利去看望孩子的,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呢,得配合才行。
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里,已经把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等写得清清楚楚,那双方都得按照这个来做。哪怕之后一方再婚了,之前关于探望权的安排也不会改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得协助非直接抚养方去看望孩子。
不过呢,要是再婚之后出现了新情况,原来的探望安排确实得调整,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比方说,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以后住的地方变了,就可以和对方说调整一下探望的地点;要是因为再婚生了新宝宝,时间安排不过来,也能重新商量探望的时间。
要是双方怎么商量都谈不拢,这时候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变更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法院会站在孩子的立场,从对孩子身心健康好、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做判决。在这个过程中,一定得把孩子的想法和感受考虑进去,不能让探望这件事给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带来不好的影响。
法律建议:不管是离婚还是再婚,都要多为孩子想想,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探望权的问题。要是真到了起诉这一步,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合理的,对孩子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