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咱们签合同的时候有时会遇到被欺骗、诱导的情况,别慌,民法典给咱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要是有人用欺诈手段,让咱们在违背自己真实想法的状况下签了合同,咱们作为受欺骗的一方,是有权力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的。
一旦合同被撤销了,那就相当于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打个比方,因为这个合同拿到了别人的东西,就得把东西还回去。要是东西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那就得按照东西的价值进行补偿。要是签合同这件事里面有人有错,那有错的一方就得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要是大家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要认定对方是欺诈可不能空口无凭,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说假话,或者故意藏着真实情况,让咱们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像商家提供虚假的产品参数,或者隐瞒一些重要事实等,这些就属于欺诈行为。
还有一点特别关键,咱们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力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被欺诈的情况,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欺诈那天算起,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签的合同,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九十天内得行使撤销权。要是从签合同开始算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权力就没了。所以,要是发现自己签了受欺诈的合同,得赶紧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