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事儿可不止涉及孩子父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没直接养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是有权利去看孩子的,而另一方得帮忙配合。一般来说,去探望孩子的就是没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本人。
但有些合理的情况,其他近亲也能去看孩子。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他们和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有血缘亲情。要是没直接抚养孩子的那方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去看孩子,只要对孩子有好处,法院有可能会同意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看孩子。
不过,行使这个探望权是有原则的,一切都得为了孩子好,得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要是有人借着探望孩子,做出对孩子不好的事儿,比如打骂、虐待孩子,法院就会出手让这人暂时不能去看孩子。等那些不好的事儿解决了,才能再恢复探望。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好好行使探望权,多关心孩子成长。另一方也别故意阻拦,要积极配合。要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探望孩子,可以先和孩子父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可以咨询律师,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一切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