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中,未让行与未让右的定责要根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机动车要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若一方没按规定让行,一般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未让右”指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交通标志也未标明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两车交叉行驶,左侧来车应让右侧来车先行,违反此规则的一方通常担主责或全责。
实际处理时,若一方未让行,另一方正常行驶,未让行方通常负全责。要是一方未让行,另一方未让右,就得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速度、碰撞位置等因素综合判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定责,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事故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交警调查。若对定责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