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碰到股东损害纠纷时,管辖法院的确定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责任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说法,因为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能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或者被告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管。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侵权行为的地方和产生侵权结果的地方。在这类纠纷里,公司所在的地方能当作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这种纠纷可以由公司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来处理这类案件,好处是更方便查清事实,毕竟公司的主要办事地点、经营活动的记录、财务方面的资料这些大多都在公司所在地。
当纠纷是基于合同法律关系产生的,比如说股东没有按照和债权人的约定办事,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通常协议管辖是优先的。要是当事人之间有书面的管辖协议,而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就按照协议来确定管这个案件的法院。要是没有约定,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法院来管。
债权人遇到股东损害纠纷,要搞清楚背后的法律关系,依照相关规定选对管辖法院,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诉讼程序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