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院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当事人有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当事人觉得仲裁结果在实体上不公正,且符合法定情形,能在执行程序里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按照相关法律,被申请人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特定情形时,经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要是不存在对抗执行的情形,败诉方得依法履行仲裁裁决规定的义务。要是败诉方不主动履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败诉方拒不履行,会面临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此外,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倘若当事人有新证据或新理由,觉得原仲裁裁决有误,可通过申诉等途径反映情况。不过要注意,申诉不一定会启动再审程序,并且启动再审的条件很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