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案件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要是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有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双方情况判断。比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看哪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要是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久,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或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这些情况可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审理时会用适当方式询问子女意见。
涉外案件存在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法院有管辖权,通常用我国法律确定抚养权归属。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可能优先适用该地法律。处理这类案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