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的抚养权公证是能够解除的,但得满足特定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来操作。
要是双方都愿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可以重新签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再去做个公证。这是因为在民事法律里,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事情,只要双方自愿达成新协议,法律是承认的。一旦新的公证办好,原来的抚养权公证就没用了。
要是双方没办法商量好,觉得有必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了几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能得到法院支持。比如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或者这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好的影响;要是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还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法院经过审理,如果发现存在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就会判决变更抚养权。这时候,原来的抚养权公证因为法院的判决也就没效力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想变更抚养权,能协商解决最好,这样比较省事。要是协商不成,要起诉的话,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像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意愿等方面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