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的子女在某些情形下能获得继承权,一般有三种情况。先说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离世,那这个子女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辈等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替自己的父母来继承遗产。不过,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他们父母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举个例子,要是被继承人的儿子先去世,后来被继承人也走了,这时儿子的孩子就能代替父亲,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
2、转继承也是一种情况。当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就开始了。要是有继承人在遗产还没分割的时候就去世了,而且这个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原本该他继承的那份遗产,就会转给他自己的继承人,当然遗嘱里另有规定的就除外。简单说,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还没分,他的子女也去世了,并且子女没说不要遗产,那子女的子女就可以通过转继承得到相应的遗产。
3、还有一种是,如果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清楚地写明要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的子女。只要这个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子女的子女就能按照遗嘱得到继承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财产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遗嘱继承的规范和执行也会更加需要谨慎,以确保被继承人的意愿得到准确实现,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