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有问题时,会按照不同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要是有当事人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后,发现裁决存在一些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况,比如双方根本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情不在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权管这个事儿;仲裁庭人员的组成或者仲裁的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假造的;对方把一些会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藏起来没交出来;仲裁员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收受贿赂、偏袒徇私、不公正裁决等,法院就会裁定把仲裁裁决撤销。
3、在执行仲裁裁决的过程中,如果被申请执行的人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不能执行的情况,中级法院经过审查确认后,会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4、要是中级法院觉得仲裁裁决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申请,法院都会主动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5、中级法院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是最终裁定,一旦作出就马上生效。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可以重新和对方达成仲裁协议,然后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未来,随着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对于仲裁裁决的审查和处理可能会更加严格和规范,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当事人在面对仲裁裁决结果时,也会更加理性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