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女方参不参加庭审对判决结果有着不小的影响。如果女方是原告,正常来说应当亲自到法庭参加诉讼。毕竟离婚是涉及个人身份关系的事儿,不像普通的买卖纠纷,自己本人不出面怎么能把情况说清楚呢。要是女方没正当理由,开庭的时候不来,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不会再继续审理案件和判决离婚。
那要是女方作为被告,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席法庭,或者在庭审过程中未经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不过,法院在判决离婚之前,会先进行调解,这就需要男女双方都在场,被告不到场的话,调解工作就很难开展。可就算被告不在场,法院也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要是证据能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形,就算被告不在,法院也可能会判离;要是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感情破裂,那法院一般就不会判决离婚。
这里给女方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是原告,一定要按时参加庭审,要是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得及时和法院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审理。如果是被告,也别逃避,积极参加庭审,在法庭上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