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有两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第一种情况是,当夫妻里有一方为家庭付出了更多义务,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也应该给予补偿。这其实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一种承认。现实生活中,可能一方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把全部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家庭事务中。比如妻子为了照顾孩子和老人,辞掉工作,全身心操持家务,在离婚时,她就可以依据这个规定要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要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这个权利。以实施家庭暴力为例,这严重损害了配偶的身心健康和基本权利。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会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建议:如果在婚姻中遇到上述情况,想要求补偿或赔偿,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为家庭付出的相关证明等。这样在离婚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