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谁先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债务人破产了,债务偿还就有法定顺序。先得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医疗补助这些费用,再是社会保险费和欠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通常银行和个人的债务都属普通破产债权,原则上按债权比例偿还,不存在谁优先。但要是银行有债务担保,对债务人特定财产有担保物权,这种情况下,银行就该担保财产变价款能优先受偿。比如,债务人用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那银行对这房产变价款就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房产变价款还完银行后有剩余,再拿去偿还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人没破产,正常还钱时,他可以自己决定先还谁。但得讲诚信,要是恶意先还一部分债务,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债权人能走法律途径维权。所以,大家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清楚这些规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