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调解书后一方不给钱,解决办法分不同情况。
要是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它可是有强制执行力的。要是负有给钱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做,另一方能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里,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去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各类财产,像银行存款、房子、车子这些。之后还会采取冻结、划拨、查封、拍卖等措施,帮债权人把钱要回来。
如果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法院机构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也有办法让它变得有强制力。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一起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旦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要是有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没全部履行,对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要是没进行司法确认,那这份调解书就只能靠当事人自觉履行,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办事。拿到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行。
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以为签了调解书对方就肯定会给钱,有了保障,但其实不同类型的调解书执行力不一样。遇到一方不给钱的情况,要分清楚情况,及时通过合适的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