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会遇到签了内容不公平合同的情况。大家要明白,一般来说,这种签了字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要签合同的人有相应的做事能力,是真心实意签的合同,并且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合同签字后通常就有效。也就是说,哪怕合同内容对自己不太公平,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如果签合同时,一方利用另一方处于困难境地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合同在成立时明显不公平,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就相当于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作用。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是发现合同显失公平,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合同这件事的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签的合同,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九十天内行使;要是受到胁迫签的合同,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从签合同那天开始算,五年内都没去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所以,大家遇到不公平合同,一定要及时关注撤销权的时间,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