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如果没构成伤残等级,营养费该怎么算,其实没有个全国统一的死标准。不过法律上也有指引,一般得看受害人的伤残状况,再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要是医疗机构给出了加强营养的建议,或者明确了营养期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法院判案的时候大多会把这些建议当重要参考。打个比方,医疗机构建议受害人加强营养一个月,还说明了每天的费用,那法院就会按照这个来判断营养费给多少。
但要是医疗机构没给出明确意见,法院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这时候会考虑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还有治疗恢复的状况。像只是擦破点皮这种轻微受伤,法院定的营养费可能就比较少;要是受伤虽然没达到伤残等级,但影响了身体正常机能和营养吸收,法院就会多判点营养费。
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个参考办法,就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来算。但这只是个参考,具体给多少,最终还是法官根据整个案子的情况来定。
对于受害人来说,要是想让对方赔营养费,就得拿出证据,比如买营养品的票据,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要求更合理合法。所以,遇到交通事故主张营养费时,一定要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