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时转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钱是借出去的,而且出借的一方有证据能表明这是借款,像有借条,或者聊天记录里清楚地显示出双方有借款的意思,那出借的一方就有权利让借款的一方把钱还回来。这其实就是民间借贷关系,要按照《民法典》里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来处理。简单说,有证据证明是借的钱,就可以去要回。
要是转的钱数额是有特殊意义的,比如“520”“1314”这类,在法院的实际判案里,一般会把这种转账看成是表达爱意的赠与。一旦钱转过去,所有权就变了,通常是要不回来的。还有在节日、生日这些特殊日子,为了增进感情发的小额转账或者红包,也会被当成是赠与,不能要求对方还。
要是转账金额很大,明显超出了表达爱意的正常范围,并且不是出于赠与的想法转的,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双方的经济情况、恋爱时间、转账次数还有钱的用途等,来判断这笔钱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要是最后没结婚,给钱的一方可以要求把钱拿回来。
要是一方是在被欺骗、被威胁的情况下转的钱,受伤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转账行为,保护自己的财产。
法律建议:在交往中涉及金钱往来,如果是借款,一定要留下借条等明确的借款证据;对于大额转账,最好明确转账的性质和目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