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有一种优先协议,意思就是在执行程序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具有优先受偿等优先效力的协议。不过执行这种优先协议,得按照法定程序来。
第一步,要先确定协议是不是合法有效。法院会看看这个协议是不是当事人真实想法的表达,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要是协议既合法又有效,那就可以接着进入执行阶段了。
第二步,得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要提交申请书,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此来证明优先协议是存在的,以及自己依据这个协议所享有的优先权利。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
第三步,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执行措施。法院会结合优先协议的内容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在处置这些财产的时候,会按照优先协议确定的优先顺序进行分配。举个例子,如果协议里约定某个债权人对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当该财产被拍卖、变卖之后,所得的价款要先用来清偿这个债权人的债权。
最后,如果有其他债权人对优先协议的执行有异议,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异议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之后法院会对这个异议进行审查,并且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