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完伤残鉴定,通常还是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不过这两种鉴定有明显区别,适用场景也不一样。
2、伤残鉴定,一般说的是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的鉴定,经常用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里。像交通事故、别人故意伤害等情况,就会用到这种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呢,是在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后,对他们劳动功能方面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方面的障碍程度进行分级。这种鉴定是按照工伤保险等相关规定来的。
3、要是劳动者受了工伤,已经做了伤残鉴定,那他们还是有权利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毕竟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是确定工伤职工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依据。像确定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还有确定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这些待遇标准,都得靠这个鉴定结果。并且,这两种鉴定对伤残的评判标准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可能也会有差异。
4、在实际处理时,要是有人因为工作受了伤,就算之前已经做过伤残鉴定了,也能按照规定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以此保障自己在工伤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