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里追加股东,一般不用重新起诉,通过申请追加当事人就可以解决。当诉讼过程中,发现公司股东有要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况,比如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人格混同,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必须一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参加诉讼,法院应通知其参加,当事人自己也能申请追加。债权人申请时,要向法院交书面申请,说明追加股东的事实和理由,还得提供像股东出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这类的证据,来证明股东该担责。
法院接到申请后,会对其进行审查。要是觉得申请合理,就会裁定追加股东参加诉讼。追加之后,诉讼程序接着进行,被追加的股东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享有对应诉讼权利,也要承担义务。
但有特殊情况,如果发现新事实、新情况,要追加股东承担新责任,而且没办法通过原诉讼程序解决,那就可能得另行起诉了。所以,在诉讼中遇到需要追加股东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