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且分居一年,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中有一条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要是只分居了一年,没达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个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不会只凭这一点就判决离婚。
不过还有另一种情况,如果之前法院已经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里,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所以大家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能以为只要分居一年去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和证据。